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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右眼失明,办理残疾证被拒,残联:只瞎了一只,不符合规定。

时间:11-20 来源:休闲娱乐 访问次数:63

女子右眼失明,办理残疾证被拒,残联:只瞎了一只,不符合规定。

在阅读此文之前,麻烦您点击一下“关注”,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,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,感谢您的支持。失明的人办不到残疾证这事你听过吗?贵州一女子右眼失明去办残疾证时被拒绝,拒绝理由竟是眼睛还有一只是正常的,难道一只眼失明不算残疾吗?残疾的定义是什么?案情摘要王女士是一名下岗职工,下岗后找了个简单的活干,勉强能养活自己,但不幸的是她患上了白内障,看东西渐渐模糊起来了,突然有一天她的右眼就看不见了。王女士在生病后就离职了,为了治病花了不少钱,也借了一些外债。为了还债,王女士不得不出去找工作。但她现在的样子有些怪异,找工作时一直被人歧视,多家单位都拒绝了王女士的应聘,嫌弃她是个“独眼龙”,模样吓人不说,干活也慢。王女士也因此频频失业了,想找工作也找不到。突然有一天,王女士看到有关残疾人补助的消息,她想着自己失明了应该算是残疾人,拿了这笔钱就能还债了。她回家问了社区的干部,得知申请残疾人补助需要残疾证,她问清楚了怎么办理残疾证。随后,她来到了省残办,向工作人员提出要办残疾证,工作人员看了她一眼,说她不符合残疾证的办理条件,让她赶紧离开。王女士有点不服气,问工作人员她哪里不符合了?工作人员说一只眼失明不算残疾,两只眼失明才算残疾。王女士被这个说法逗笑了,一只眼失明不算残疾?残疾到底是怎么算的?王女士带着疑问离开了。之后王女士的遭遇被做成视频出现在了网上,网友们纷纷指责工作人员的行为,让省残办给一个合理的解释。王女士遭到的不公正待遇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,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。以案释法王女士认为自己是残疾人,省残办的工作人员认为一只眼瞎了不算残疾人。那么,什么是残疾呢?目前国内对残疾人的认定标准是以国家标准为准,即《残疾人分类和分级》标准。在该标准中,对残疾的定义是,“残疾是指因疾病、先天缺陷和外伤等原因导致身体、精神功能残缺、不全或者丧失的状态”。按照上述规定,身体出现缺失、不全、丧失的状态都能算作残疾,因此王女士的情况应该视为残疾。但是,对于视力残疾《残疾人分类和分级》另有规定,“视力残疾是指双眼失明,丧失视力;若双眼视力不同,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;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,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.3,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只有一只眼失明的情况虽然可能未必能达到残疾的标准,但是也不一定就不能获得残疾认定。因为上述规定明确指出,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.3才不属于视力残疾。那么具体来说,针对这种情况,需要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,进行医疗鉴定,判定其残疾等级和所患病种等,进而确定是否符合残疾认定标准。王女士一只眼失明,身体上构成了缺陷,假如经过检查发现其视力低于0.3,那么王女士就应该达到残疾的标准。工作人员的说辞,是不恰当的,在没有具体事实证明她另一只眼视力达标之前,工作人员不能如此草率的做出判断,更不能对王女士有任何偏见。我国公民是享有公共服务权利,这是国家和社会应当保障的基本权利之一。而在此种情况下,工作人员不仅没有提供应有的服务,甚至还以不当的形式回绝了王女士的需求。这不仅是对王女士的基本权利的侵害,也是对公共服务机构权利认知和服务能力的否定。省残办是一个残疾人事务的管理机构,应该及时回答公众有关残疾认定方面的疑惑,以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。同时加强残疾认定的标准和程序,以确保公正、合理,加强宣传和推广,增加对社会公众的认识和了解。作为劳动者,王女士的权利不仅限于医疗和残疾认定等方面,也包括平等就业的权利。我国《残疾人保障法》规定:“在职工的招用、聘用、转正、晋级、职称评定、劳动报酬、生活福利、劳动保险等方面,不得歧视残疾人。”在这种情况下,她因为残疾而受到歧视,不能顺利地获得工作,侵害了其平等就业的权利。在企业招聘中,企业需要依据应聘者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行评估,而不应该把某些身体残缺的情况当作评估标准进行拒绝和歧视。王女士合理的诉求应该得到合理的回应和处理,不仅应该重新认定其残疾认定,并对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福利和就业援助,还需要对工作人员的不当言行进行制约和教育。此外,也应加强对公共服务机构和企业等,对残疾人基本权益的保障与维护的法制建设,增加维权渠道和法律保护,让广大残疾人能够获得公平、公正的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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